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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世界大穿越:第1章 闹啥呢

    “我靠,搞什么呢,系统你赶紧出来给我个解释,为什么这次又是脸着地,不知道本帅哥风流倜傥,才貌双全,未来将要征服无数美女的万界霸主,怎么能每次都是脸着地,万一毁容了怎么办?”王林一下子跳起来后对着天空竖着中指大声吼道。

    “PiuPiuPiu。。由于空间虫洞原因,本系统发生故障,失去大部分功能,无法解答使用者的问题”

    “真是服了你了,那我们这次到了哪个世界总知道吧?”

    “PiuPiuPiu,唐朝贞观年间,PiuPiuPiu--”

    “纳尼,就这么点信息?具体点呢?”

    “PiuPiuPiu,使用者你应该有个爹,其余知识由使用者自行探索,新手礼包发送完毕,请使用者领取,本系统需要休眠10年,PiuPiuPiu--”

    “。。。”王林觉得自己很失败,作为穿越众,被一个叫穿越穿越世界的系统看中后,本以为能走上宇宙巅峰,笑傲万界美女的存在。结果穿越了好几次,不是冬天在雪地里快被饿死的孤儿,就是战场上已经被一枪捅个半死还没人来救的悲催存在,而系统每次都是以能量耗尽需要沉睡为理由,愣是没给过一次新手礼包,让王林十分无语。

    不过还好,这次穿越前王林在一个叫倚天屠龙记的世界穿越到了六大派攻打明教过程中一个武当四代弟子身上,也继承了一些前者的记忆和武功,就在王林准备大展宏图的时候一个失足摔下光明顶,又穿越了。。。

    “还不错,起码有一个爹在这个世界,而且这次不是坑爹的出场死,本王起码还有上个世界学的一些功夫可以防身。贞观年间看样子是历史剧,不是太危险”王林抬头看了看四周的,像是西北荒原。

    很美的荒原,碧绿碧绿的草毯从脚下一直铺到视野的尽头,几朵野花在草丛间偶尔伸出,更给这张草毯增添了几分艳色。

    “扑棱棱”一群不知道是鸟还是鸡的生物从草丛中窜起,吓得王林打了一个趔趄。看着四周,低矮的榆树,零散的槐树,静静的夹杂在半人高的也蒿草中间,这让他淡定许多。

    重生前自己在这片荒野生活了六年多见过沙暴,遇到过泥石流和流沙,见识过沙尘暴,碰到过狼群,被苍蝇大的大蚂蚁咬过。神经早已坚韧非常,然而一阵风吹过,却让他遍体生寒。

    不再想哪坑爹的系统,扒拉扒拉衣服就四处寻找水潭,在绕到第四圈时,“哗哗”地流水声终于传进耳朵,大喜之下,三两步蹦到水边,只见一股沁澈的溪流缓缓地在草丛中流淌,沿溪流向上走,不一会,已到小溪源头竖着四个大字“新手礼包”闪闪发光,王林泪流满面,穿越这么久了,第一次活着领取到了新手礼包。

    王林并不知道这是一片从没有人到过处女地,洪荒的气息笼罩着这片静谧的土地,王林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工程师,如果想在这里活下来,就绝不能缺少装备,只有拿到装备自己才能有食物,才能靠工具让这具有着三脚猫功夫的十四五岁的身体活下来。

    甩了甩脚上沉重的布鞋,湿漉漉的套在脚上说不出的难受,每走一步,都会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找了一根一根鸡蛋粗的木棍,不时抽草丛两下,给自己壮着胆,慢慢接近这新手礼包。虽然有着武功,但是此刻这根棍子仿佛能给他更多的信心。

    新手礼包牌子旁边自出水口飘出一条绿色的帆布带,王林眼睛一亮,俯身抓住带子,用力往外拉,只听哗啦一声响,半人高的背包从水中窜了出来,王林死死地抱住背包,这就是他未来几天能活下来的命啊!他反手抽出挂在背包上的工兵铲,心头大定。

    在小溪不远处有一片红砂岩,上面寸草不生,王林把场地转移到上面,小心地整出块平地,红砂岩被太阳烤得滚烫,他把湿衣服扑在石头上,相信用不了多久,衣服就会被烤干。翻开所谓的新手礼包,没有穿越众用的礼包那么玄幻,更像是现代社会背包客的行李,帐篷,浸满水的指北针,打火石,几个土豆和玉米,一些紧急药品,一套不认识牌子的刀具,一个墨镜,居然还有一个山寨诺基亚手机,居然还有显示,山寨机就是牛~

    这系统不会是驴友工会开发的吧,发放的新手礼包都这么有个性~~大失所望的王林,把东西随意的塞进包里,只留下帐篷,费力的把帐篷支起来,四面留出空隙,让热风带走帐篷的湿气。在检查过全套装备完好,王林长长舒了一口气。

    在观察过植物后,王林否定了浸满水的指北针坏了的想法,他百思不得其解。在水中浸泡不知道多久却仍然功能强大的山寨手机没任何信号,望着远山的轮廓,除了长满了树,这不就是那荒凉的戈壁吗?


    西北,不,准确地陇中森林的消失是唐朝以后的事,气候的急剧变化,人口的急剧膨胀,造成了生态的大灾难。作为陇中人,王林比别人更清楚这满眼的绿色代表着什么。

    景色是美丽的,空气是纯净的,就连身边的野兔也是善良的。躲在王林身边的阴影里似乎是在安慰他,丝毫没有当他是**有危险的肉食性动物。哗哗的溪水带走了殷红的血渍,王林两眼放光地看着肥硕的兔子,肚子早饿了。大口嚼着美味的兔肉,油脂不时从嘴角滑落,眼前的篝火仍在燃烧,太阳已经落山,漫天的红霞压在山巅,大大小小的归鸟投向远处的森林。王林不禁悲从心来,抱着半只烤兔嚎啕大哭。无边的寒气把王林从睡梦中唤醒。这么多次穿越没有给他留下下太多的记忆,让他更多的留恋前世的父母妻儿,原想着用穿越神器很快就能回到前世,如今看到这坑爹的新手礼包,他抹一把脸,赶走最后一丝留恋。

    生存才是眼前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谈及其他。今天,就要彻底,彻底的面对新的生活。篝火再次点燃,昨日吃剩的兔肉在火上烤热,就着烧开的水,慢条斯理地一口口吃完。

    食物是珍贵的,在允干骨头上最后一丝油气后,王林的意志也坚定下来,他不可能一直像个野人独自生活在这片荒野上,靠原始的打猎为生。

    人是社会动物,有各种感情需要。独自一人生活,只会向返祖现象发展,语言功能会退化,大脑功能会退化,而四肢却会得到强化。王林不想在荒原上当野人,要是被后世知道堂堂穿越众居然在贞观年间当起野人,不知道作者君会被喷成什么样子。

    路,在哪?鲁迅说过,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可王林是第一个踏上荒原的人,所以,只能自己开路。走了不到一里路,王林就气喘吁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就算会一些功夫,能指望有多少体力,更何况还要背三十几斤的所谓新手礼包。

    不管了,王林决定沿着小溪走,他毕竟要汇合到黄河里去的。冰凉的溪水让双脚几乎失去知觉,脚上的武当布鞋都露出了好几个脚趾头,仿佛在嘲笑他这个穿越众,头上的太阳又考的头皮发烫,小溪边的茅草长得又绿又长,划过脸颊像一把把小刀,不一会就划得脸上左一到有一道的红印。

    忽冷忽热,伤寒就是这么得的。王林见前面有一块巨大的沙地,足足有两亩,赶尽快走几步,刚踏上红沙地,一团黑影猛地扑来过来,心胆俱裂自己下,本能地一个鸽子翻身反手挥铲向黑影砍去,只听“咩”的一声惨叫,一只灰色的野山羊摔倒在小溪里,溅起的溪水打湿了全身。山羊倒在溪水里拼命挣扎着要站起来,大概腿被一铲打折了,刚翻起来,又摔倒在水里。看它痛苦的样子,王林只好又举起钢铲……

    早晨吃的那条兔腿早已消化殆尽,肚子又咕咕叫起来。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何况还是练武的,王林又回到这令人尴尬的年龄。

    他唏嘘半天,拿出那把不知道什么牌子的小刀开始解刨那只可怜的羊。羊的内脏只留下心和腰子,其他内脏深深的埋在沙土下。想当初,王林的厨艺,在老婆的不懈努力下一直在突飞猛进。饱餐了一顿烤羊肉后,辣子的余味还在口中荡漾。剩余的羊肉又被他用香茅草细细的熏过,谁能想到西北常见的绿毛草是熏羊肉的绝佳材料呢?王林的大学室友家里就是当地有名的餐厅,据他说烤羊肉重中之重就是这遍地都是的茅草,虽然说用来熏肉有点掉价,但这初夏的天气不如次处理,几个小时就能把全世界的苍蝇招来。

    衷心感谢过哪只羊后,穿上晒干的衣服王林再次踏上寻找人群的旅途。

    溪水在山脚下转了个弯向东流去,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河流大抵如此,这条小溪也不例外。王林随这条小溪走了三天,除了树越来越少,草越来越稀,记忆中地图上的城市不见踪影。没有GPS定位,山寨机上的高德地图也不知道自己处在哪里

    放眼望去,整个盆地不见丝毫人烟,碧绿的草铺满大地,草丛间偶尔有一只野鸡小鸟什么的“嗖”地一声直窜天空,大群的野马在草毯上飞奔,嬉戏。扬起的鬃毛被阳光照成千万条金丝银线,黄羊在草丛间低头吃草,一会会儿又伸脖远眺。就连野鸡也不加掩饰地低空扑闪两下翅膀,而后又在草丛间飞奔起来。风吹来青草的清香。

    空气中带来各种各样的生命气息,大自然是如此美丽。

    王林彻底崩溃了,这是什么破景致,走了这么久一个人都见不到再好的景色,也会成为他返祖路上的功勋。

    我的亲人们,你们到底在哪?

    别留下我一个人!

    我可是要成为万界之主的人啊

    坑爹的系统,你到底要在搞鸡毛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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